我所認識的「都市更新」 - 林口社區更新計畫報告書

我從事「都市更新」工作二十多年,當時都市更新條例尚待研擬。

我用我所認知、學習到的都市更新,以及當時既有的都市及建築法規完成了第一件整建住宅都市更新案,它也是第一件由全體原有丘塊(基地)168戶全體社區居民自主更新會,成功興建完成的建築物。

「林口社區」並不在「林口台地」。它位於台北市客家園區(原兒童交通公園)側邊,水源路上,是台北市二十三處整建住宅之一,基地面向新店溪,面積約5500平方公尺,九十二年更新完成後社區名稱現在稱為「水源麗景社區」。

「林口社區」更新案沒有建商,沒有財團也沒有政府的資金補助,是由全體168戶房屋建築所有人自組更新會自力完成。此外,只有我的事務所,以都市更新專業者幫助規劃與推動。

全案前後歷經十年(83年-92年〉在沒有完善的法規,也沒有都市更新條例的年代,逐步克服相互間的矛盾與衝突。

本所工作的前六年以無條件奉獻式的投入與協助取得全體住戶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認同後才得以全面進行。更新完成後原有所有權人入住率達百分之八十。

推動更新當時,個人為瞭解本區域及更新丘塊的環境特性做了一些環境與人文的研究,文章發表於台北市政府與法國在台協會一九九九年(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共同舉辦的「巴黎─台北都市發展研討會」並將心得於大會上發表,關於這份報告書的內容,將會在隨後的文章中分段刊出。

個人認為真正的都市更新應以「更新土地上」居住的「在地原居住住戶」能回歸居住在其生活的土地上,才是真正的都市更新,蓋了豪宅趕走了原有居戶,改變原有都市紋理迎接另一批有錢人進住,絕非都市計劃學上「都市更新」。

張俊哲/前都更委員、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前理事長
寫于 民國 101 年 6 月 20 日

 

林口社區更新計畫報告書

台北建築師公會理事長
張俊哲建築師
一九九九年三月

社區人文」是重塑家園的原動力,
這是我的「」- 「社區原住民」最常說的一句話。

報告書簡介:

座落於水源路的林口社區是台北市首次「自力自建」的都市更新個案,其間歷經六年的整合協調克服法令的不足,一路走過重建路上的各項難關,才讓打造家園的美夢成真。

林口社區改建創造了數個第一,它是市內第一個自力自建的都市更新個案,它是市內第一個成立管理委員會的社區,居民在改建過程中透過社區居民互助的方式,讓無力重建的住戶在改建後也都可以無償取得一戶住宅。

本篇或許不具學術價值,只是為了紀念基層都市原住民為了「回家」奮鬥了將近五年,以一個社會工作參與者的角度,寫下對這個丘塊即將再生過程中的歷程與省思。

張俊哲 建築師
民國八十八年三月

前言:

具有活力與朝氣的城市是由一群不論貧富貴賤的市民,自發性堆砌而成。「雜亂」與「秩序」是相對的,但是只有能融合雜亂與秩序做有機性發展的都市,才能展現出強韌旺盛的生命力。世俗上的美,並不能規範城市生命力的展現;都市工作專家學者的解讀,只是城市多元文化發展與再生過程中之同行者而已。

能「生存」才具實質意義的時代,憲法會以保障生命、安居、財產權即源於此。能擁有可生存的空間,才是當代為「人」的基本,也是政府的責任,遙遠的夢想留待將來行有餘力時再行考量。時代巨輪的輾壓留下許多的痕跡,在參與過程中,我們這些都市建設工作者,若能深入中低階層去瞭解他們的感受及其需求等問題,更能在建構新城市紋理、重塑區域生活圈時,取回一些存在的正義。

一個都市建設中被遺忘的孤島,區域環境中的邊陲,縱使雁鴨公園一牆之隔亦是不可望又不可及。

不過重建家園的信念並沒有因為失去社會的關懷而喪失,「林口社區」居民自助互助,在這法令不健全、部份人心不健全之下顛簸的走出了都市更新史上的一個奇蹟。

(民國一〇一年六月改編)

待續…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台電公司 :吃定台灣人民 - 吃夠夠、 吃透透

腳踏車的收納(停車)庫(場)- 綠能另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