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通用廁所(UNISEX RESTROOM)

圖片
通用廁所(UNISEX RESTROOM) 兩性共用廁所或稱之「通用廁所」(照片一)。是中小型公用空間,規劃公共(用)廁所的時代趨勢。其標誌如照片二、照片三。這個符號即將為大家普遍使用。 照片一:通用廁所

古蹟文化資產 -- 是歴史的恩賜但不應是現代的廢墟

圖片
古蹟文化資產 是歴史的恩賜但不應是現代的廢墟 世界各國推動「觀光產業」已經成為重要的經濟發展的一環。而觀光產業也由風景區的遊覽轉化成歷史文化、人文、藝術、建築等的特色結合。聯合國科文教組織在世界各地「認定的世界遺產」更是各地觀光客追求的目標。有價值、有故事、有期待才能引領國際朋友們來觀光、消費。 古蹟是各國的重要資產、它本身就具備了人文、藝術、文化。又以具體的形象放置在眼裏,是最具像的觀光財。古蹟或歷史遺跡的再利用或結合各國環境與特色景點,讓觀覽從「點」形成一個「面」再使面面相連成一環帶,已經是促進觀光產業必需面對的現實。這樣的連結已經進入國與國共同分享的境界了。(亞德里亞海串連國與國的觀光鏈 照片一~六) 照片一:亞德里亞海串連國與國的觀光鏈 照片二:亞德里亞海串連國與國的觀光鏈

大中至正園區(中正紀念堂)- 不為人知的小故事

圖片
大中至正園區(中正紀念堂) 不為人知的小故事 那天看到那篇「 課本不敎的中正紀念堂真正意義......... 」的文章,我覺得也應該分享幾則我經歷過、不為人知的小故事。我分享這幾個小故事,是因為那些都是我親自體驗過的事。民國60年(1971)經高考及格由人事行政局分發至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工作(職司法規研究與審查)。那時候我與籌建小組及設計建築師有一些工作上的接觸,直到建造許可核發後止。 故事一:園區是合法取得建築許可的合法建築物 園區籌建小組曾經派員到台北市政府詢問:「是否可以免申請建築許可」。經答覆屬都市計劃區範圍仍然必須依法請領許可。籌備小組從善如流朝著申請建照許可程序進行。 故事二:我聽説的「建築師的選仼」

腳踏車的收納(停車)庫(場)- 綠能另一章

圖片
腳踏車的收納(停車)庫(場) 綠能另一章 腳踏車又叫做自行車,60年前是許多家庭的載運工具。現在則是重要的綠色交通工具也是常用的運動或健身器材。 全世界推動應用「腳踏車」於日常生活中最成功的國家首推「荷蘭」。家家戶戶都有好幾台腳踏車,做為日常生活的交通工具、且兼具健身運動。這個成果並非憑空得到的,荷蘭政府自上到下數十年不間斷的推動建立合宜的腳踏車使用空間,引導人民樂於使用,才能有今天的成果。政府的眼光要遠、政策要持續。舉凡車道、停車空間、交通號誌、行車禮貌,除了「行人」第一之外,就是腳踏車優先。在車站、公共場所辦公區...等優先提供的是腳踏車停放空間,汽車停車場非常的少,開車族是弱勢族群。 2017年8月7日我曾於專頁文「 荷蘭的腳踏車的世界 」。(部落格:翻翻 FUN FUN 部落格 - https://ndochang.blogspot.com/ 或 張俊哲建築師粉絲專頁 ) 腳踏車路網的建立對已經開發成熟的都市是一個重大的挑戰,車道的建立仍可循原來道路系統調整。但「停車位置」則是最大的考驗。腳踏車是無動力的工具,停車場置於地下室對使用者非常不方便,更不會為年長使用者喜歡。像荷蘭使用腳踏車如此成熟的國家,最新的停車場設計也開始使用電扶梯車道來協助使用者舒解出入問題,也可加速使用替換率。(詳照片一、照片二:設置電扶梯進出的腳踏車停車場。照片三:一般的停車場上下的情形,車道設有輪胎溝供牽引。)成熟的都市,寸土寸金要何處去尋找可以停車的位置呢? 照片一: 荷蘭一文內之照片十四

沒有「決算」的都更...公平嗎?

沒有「決算」的都更...公平嗎? 只有預算、沒有決算的都更,這樣的都更程序公平嗎?都更商又是起造人、又是分配人、又是承造人、幕後的設計監造人,全案通吃。政府為什麼不提這隠藏的漏洞、密秘。只會全心全力協助都更商置都更戶的基本權利與權益不顧。都更戶自地自己辦都更,才能真正保護自己的權益。每件都更案都應該比照政府的工程作出預算、完工作出決算。多退少補才能避免虛灌預算及雨天收傘的行為。 台 北 客 家 扶 輪 社 張俊哲建築師(Archi) 2017.11.26 翻翻 FUN FUN 部落格 http://ndochang.blogspot.tw/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前理事長) (前都市更新委員)

都更掠奪 (7) - 拆了就會乖乖跟著都更商

圖片
都更掠奪 (7) 拆了就會乖乖跟著都更商 每一次都更爭議時,總會看到一群同意戶在駡不同意見的住戶,其中最讓人覺得該(博得)同情的説詞是「我的房子拆掉了,什麼時候才能搬回」。 都更商最狠的下流招就是先把同意戶的房子拆掉使其沒有退路,造成旣成事實只能乖乖幫著都更商及其暗椿揮旗納喊裝可憐,讓不同意戶變成惡人。這個狠招屢試不錯,已經成為都更商的標準作業方式。 那天看到都更商説:「都更地主戶、通常只有兩種人,一種是貪、另一種是非常貪。」我不同意這個講法,我認同李局長所説:「都更建商、通常只有兩種,一種是會騙、另一種是非常會騙。」 「都更戶」都不會是自願變成都更地主,大多都是『都更商』利用法令將人圈入都更範圍,強迫變成無故的「都更戶」。然後拿著鎯頭將這些無辜的「都更戶」搥平、掃地出門。所以我另外認為『都更商』有兩種:「都更建商、還加上兩種,一種是很狠、另一種是非常更狠。」 景氣好的時候、為達目的,對不同意戶「耍狠」。 景氣不好的時候、為減少損失的利潤,對同意戶「耍騙」。 不拿執照、不開工,讓無家可歸的日期又再拖後三、五年。都更戶被慛殘的權益,強力配合建商推都更的政府,你看到了嗎?政府你的作為在那裡?怎麼這時侯「公權力」就不見了呢? 台 北 客 家 扶 輪 社 張俊哲建築師(Archi) 2017.11.11 翻翻 FUN FUN 部落格 http://ndochang.blogspot.tw/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前理事長) (前都市更新委員)

台電公司 :吃定台灣人民 - 吃夠夠、 吃透透

圖片
台電公司 :吃定台灣人民 吃夠夠、吃透透 看到網友轉傳2010年11月23日台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兩位議員的質詢新聞「高壓電藏大樓地下室 住戶莫宰羊」乙文,原來台北市當時就有一萬五千多棟大樓的自用變電室被偷偷植入與自身大樓使用無關的高壓電。大樓的變電室變成台電公司的免費高壓變電站,住戶完全不知道。質詢至今已七年毫無反應,更別說反省,其實我們都知道,在台電人員眼中「老百姓」不在眼中、市議員只是小腳,所以不必理,頂多應付一下就算了。所以簡大議員、陳大議員看到了也別生氣,何況不甩你也那麼久了。 現在是一個『「酸」的社會』一定會有人幫台電巨人講話,也會質疑上述事情是否真實。我想請各位看下面一張照片這是一棟七層雙併一隻電梯公寓的地下家用變電室,原來放的只是220伏特家用變電箱,現在被台電公司利用維修時植入高壓電變壓器,目前一共四座。平常鐵門是被台電公司鎖住,施工做些什麼大樓住戶沒人知道,如果有人問干篇一律的答覆是「上面老闆(台電公司)叫我們做什麼,我們就做什麼」、「我們是下包不要為難我們做工的人」、「讓我們做完不然你們跟附近今天就會沒電用哦!」⋯⋯⋯⋯。威脅、放話、強奪⋯⋯真叫小老百姓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