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坪」計價制度不改 - 實價登錄揭露的都是假資訊

「虛坪」計價制度不改
實價登錄揭露的都是假資訊

您知道您住的房子可使用的空間有多少坪嗎?

你跟我買的都是40坪的房子,為什麼我總覺得我的房子小很多,這是怎麼回事?

為什麼我沒有汽車、也不用機車,可是買房子卻一定要買機車位跟汽車位。還有綠化節能政策多個遮陽雨庇,消費者必需用等同室內空間的單價購買不可使用的雨庇,合理嗎?

一天到晚,喊居住正義的專家學者們,憂心房價無限上漲的消費者們,你看到真正不公義的問題在那裏嗎?

就是政府與建商聯手建立的「虛坪制度」。

購屋族(無殼族)為籌錢取得一點棲身之處已夠辛苦與困難。但政府卻強迫購屋族一定要隨同購買一些沒必要、非必需(虛坪)空間。因為是政府強迫規定建商也樂得賺取更多的錢,也墊高了房屋總價。使更多的人望屋興嘆。

政府本應有責任保障消費者買需要的空間,用法令強迫消費者購買不需要的空間,是政府在圖利建商及圖利公庫。虛坪制度不改,假公設不除。打房是打假的,消費者被建商剝削還要被政府剝一層皮。

某代銷公司負責人在尾牙上直接點出說:「房價持續飆漲,因為政府打房雜亂無章,房價只會越打越高,政府幫倒忙。」因為這個市場在政府多年「虛坪」政策扶植下,房價已無比較之基準。因為計價制度是「虛坪」的假資訊,所以抬高房價非常簡單,實價登錄只便宜了建商及仲介公司,苦了消費者。

「實價登錄」的最重要的基礎在哪?

什麼樣的空間是必需的,什麼樣的空間是虛灌的,其價值本應不同,是不是應該有所區別呢?

政府「實價登錄」應做的是要求揭露「實用空間」每坪的價格,並無需用總價來登錄。造成社會的動盪。

身處「虛坪」制度下,揭露的資訊無從比較,反成為抬高房價的最好藉口,成為助漲的原兇。

「實價」對應的是實際合理可使用的坪數。如果對應的是虛坪,那是「虛價」。

「實價登錄」揭露的資訊不應只為打房而已,讓房屋交易在同等基礎下可以比較。基礎透明可參考的資訊才有其價值。

 

「實用空間」我建議可以定義如下:

  1. 實用空間=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陽台)+(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陽台) × (r)/100, 20 ≤ r ≤ 25。
  2. 超高層建築之公設比不得超過25%。
  3. 其他層建築之公設比不得超過20%。
  4. 超過20-25%之公設空間,其價格由交易雙方議訂。原則上為(工程費+利潤)之價值。
  5. 汽車位應可停放機車,強制設置機車位之規定應全面廢除(各棟建築物是否設置改由市場機制決定)。
  6. 汽車位、機車位應以每一個停車位多少錢計。

 

實用空間的定義,由於立場各異,謹提供各位讀者專家參考。

台 北 客 家 扶 輪 社
張俊哲建築師(Archi)
20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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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dochang.blogspot.tw/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前理事長)
(前都市更新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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