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坪」假意何時休

「虛坪」假意何時休

2013年「假」事發酵,全民在一坨「假」中渡過。從前掩蓋在「信以為真」的假面具下之醜事無意間被「關說」案引爆出來。

全民開始體會原來有那麼多的「假」掩蓋在「關說」之下,又還有多少的假尚未被檢驗出來。

假借民意、假議題、假正義、假新聞、假報導、假農民、假食品、假殘障、假需求、假協調、假審議…。我已經不知如何數下去。只期待這些「假」事能儘速返「真」時。今年開春又現「假消息」(台積電事件),實在令人難過。

許多的「假」都是在有權立法及有權制定法規的各級主管機關刻意假法令掩護下「假」事才能肆無忌憚的做下去。當我們厭惡社會的「假」時,我們有沒有勇氣對那些包庇「假」製作「假」的那些團體(人),真正給予排除(不敢說制裁)。

雖然我們揮別2013年,但能否揮除這些「假」似乎不太樂觀,在那麼多的假事件中,「住房」的假又在那裏呢?

  1. ① 買賣用「虛坪」
  2. ② 工業區蓋「住宅」
  3. ③ 機車位「假」需求
  4. ④ 假預算(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只見預算,從不要求決算)
  5. ⑤ 雨遮等各式不用空間也要計房價
  6. ⑥ 故意多開挖地下層將不用的空間用可用空間的價格出售
  7. ⑦ ………

「虛坪」就是假,「工業區」蓋豪宅更是假。

不能自己使用的空間其每坪的價錢竟然跟可使用空間同等價錢,更是假到極點。你知道在台北市一戶40坪的房子必需配置約兩輛機車位及一部汽車位。汽車位(約佔12坪),估計因為太虛所以價格一輛多少計價。但機車(約佔1.2坪)卻依室內價格計價。也就是說,每坪60萬的房子,你拿60*2=120萬買機車位。但一般大概用150萬即可買汽車位。

跟機車一樣虛的空間,如雨遮(根本不存在)也是每坪60萬,這些不計容積又無使用價值的「虛坪」卻跟容積等值出售。消費者們,我們仍要繼續忍受嗎?為什麼買不起房子,這就是重要原因之一。

假的不像話

幾十年來政府與建商合力創造了許多虛坪不實用的空間,坐令開發商憑自己的喜好增減以主建物之價值賣給消費者框消費者的辛苦錢。開發商強調(聯合報102年11月28日)這是政府容許的「在現行不動產登記制度下除了主建物、附屬建築物(陽台)外,其他的各種名目的公共設施統統可以登記(也就是可以賣錢)除非修法,否則無法改變現況。」

「虛坪」就是不需要的空間

主要空間(登記為主建物)

次要空間(登記為附屬建物)

共用空間(以必要的共用設備為主)

其他就是虛坪空間,也就是可以不要的空間

故意多建地下空間、雨遮空間,政府強制要求卻無使用價值的空間(如機車)。

「虛」就是假,坐任虛坪假需求當道數十年,這是地政與都計的恥辱,有誰知道你的住家擁有的「坪」跟別人家的「坪」是同樣的算法嗎?買了一戶40坪的房子,為什麼大家的「可使用面積」常常相差到百分之十,甚至更多。「實價登錄」的總價有何實質意義,它更是虛假無從比較之價格,變成全民承受的假資訊。

看看聯合報102年12月08日的登載,買了181.71坪的房子,僅剩77.25坪可供自己使用,政府說是豪宅,但我看不出"豪"在那裏?只不過政府的「假」制度造成的虛幻疊出高總價的子而已。替建商「製財的法定工具」,而一般消費者無奈又無從喊怨。

出租公營住宅(國宅或合宜住宅)所稱一房型(8.5坪)、二房型(14坪)、三房型(24坪)。是不是應該跟一般民間計算「坪」的方式相同?可是為什麼你家40坪卻只是三房型的住宅呢?這些問題在那裏?

坐任虛坪橫行。消費者付費與所需可使用空間完全不對等。購屋族您被「虛坪」吃掉多少冤枉錢?

同樣的銷售坪,可使用空間相同嗎?你已買了一部汽車停車位,為什麼還要另外再買二部以上的機車停車位呢?

這些「虛」「假」政府該出面誠實面對了。

依照後附資料所述,台灣的購房消費者應該瞭解「房價」高不可攀的原因。超過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共用空間都應視為多餘空間應該好好管制。


台 北 客 家 扶 輪 社
張俊哲建築師(Archi)
201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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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dochang.blogspot.tw/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前理事長)
(前都市更新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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