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釋疑都更事業才能長久

我的見解 ,不易為「某些人」喜歡,但絕對可參考!

都更大戲,從「居住不正義」、「權利不對等」到牽涉層面廣大, 中央與地方互推「釋憲」的皮球。又回到惡法亦法的世界。庶民的安居權仍將難以翻身。許多流離失所的惡夢又將繼續盤踞在被迫參與都更者的腦海。

簡次長說:「沒有修不了的法律。」我同意這個說法,但我卻擔心是不是像從前幾次修法,越修越離庶民的居住權益越遠。從中央與地方互相推諉不敢面對都市更新條例相關法條是否侵犯人民的安居權、財產權,是否違反憲法這樣簡單又必須為全國人民知曉的事,都無法直接面對。庶民百姓的心怎能安心呢?

在這過程當中,許多建商都紛紛表示,如提釋憲,保障私有財產及人民自由的居住權,自然優先,那以後都更就都不用玩了。也就是說許多從事都市更新的業者亦瞭解都更條例確實有許多侵犯他人的不正義法條存在。

都市更新條例已被冠上「惡法亦法」的概念。他已經不再是被信任的法律。無論你如何修改、如何解釋,都無法平息一般基層弱勢市民的存疑。都市更新將永遠是一顆不定時的炸彈,隨時炸傷政府與市井小民。

民主與城市發展從來就不會是對立的,民主在不妨礙他人的權益下是自由的,城市發展在不妨礙他人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交通及權益下亦是自由多變的。從來就沒有任何城市發展規定市民必須住高樓大廈、豪宅,不得居住低矮、老舊的、具有年代的舊建築。(居陋巷不改其志,又有何不好)不要害怕鎯頭,勇敢的提出釋憲吧!釋憲才能釋疑,都更事業才能走的長長久久。

如果不願意,那修法時尊重住戶、所有權人自由選擇權,沒有出具同意書就是不願意參加。

張俊哲/前都更委員、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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