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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會說話 - 不正確解讀也會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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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會說話 不正確解讀也會騙人 數字摘自聯合報103年8月22日A18 林建甫文 營建署全國住宅資訊統計報表 2010年主計處出版的「社會指標統計年報」認為我國房屋(地產)的自有率高達百分之八十八。 但2012年主計修定「住宅自有」的定義後房地產之自有率降至百分之七十九點二(相當於80%)。 上述自有率之定義為:

「公共安全」是沒有折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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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是沒有折扣的工作 一個箱涵、一根管子、一個螺絲、一個動作,在工程與救災的工作上,是沒有僥倖的。或在當下,或者數年或數十年後,仍然會給我們意想不到的痛苦。 我們常說「現場會說話」。 事情發生當時,你可以認為神不知鬼不覺將責任推給明顯可能的「當事者」,也可以製造對立,將問題推給別人,自己裝可憐。但隨著時間、檢調人員深入調查。將現場所有點點滴滴還原攤在陽光下,真正的禍首已不呼亦出。 「頭七」真的顯靈,所有無故的傷亡者,就在這天,讓高雄市政府不甘心的低頭認錯。 看看那些標題,報章很早就知道除了洩漏丙烯的「李長榮化工」是「當事者」外,是那個政府單位讓災害擴大到不可收拾。[油到那(ㄋㄚˇ)裏,災害到那(ㄋㄚ‵)裏],讓第一線弟兄們產生傷亡,讓無故的市民遭遇傷亡的痛苦,讓人民的財產、裝備無故大量損失。弟兄與裝備的損失並不能掩蓋公共管理與指揮錯誤的事實。 六公里長的「閃燃」、「氣爆」已成為國外重要教學的「教材」,將為全世界廣為應用。 8月2日 自由時報:「消防弟兄的心聲」已透露它是人禍不是天災。(防災卻釀災) 8月6日 賴清德市長表示:「基礎管線資料彙集與建置是市府法定的責任。」終結「管線」不屬地方政府管轄的推託辭。 8月6日 檢調查出原爆點有幽靈箱涵,更發現擅將油路管線包覆在另一座箱涵內。但高雄市政府矢口否認。 8月7日 陳菊市長:「市府橫向連繫不足」美麗的辭彙其重要表達給全高雄市民的訊息「我們可能是真正的禍首」。前幾天的推託(或說謊)是不得已的啦! 政客的假眼淚與失德的漫駡並不能掩蓋事實、逃脫公共安全的責任。因為「現場會說話、歷史會還原。」 「高雄氣爆」炸出「公共安全」問題,也炸開「政客的虛偽」,但炸不開「台灣人」的團結。當全國的「台灣人」為高雄深深的祈福祝禱「天佑高雄」時,善良有良心道德的高雄人,除了自救也會努力尋出真相為「天佑台灣」、「天佑台灣人」而祈禱吧! 不要再只會吐口水「唇亡齒寒」,否則「台灣人」將 逐漸 在這個世界上消失。

重手打房 - 打死尋常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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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手打房 打死尋常百姓 民國一0三年七月四日 星期五 聯合報 「財」+「金」重手打房,從不敢向囤積那麼多空房的二大財團及投資客著手要求將那些空屋降價釋出,舉(搖)出的大旗,都是向那些實際使用自有住宅的無辜百姓施展。 你是囤房族嗎?夫妻在外面打拼,在「工作地」、「原住老家」,居住地或出生地各有一戶房子,都是自己使用,竟然被政府視為囤房族來打壓,這些大官們是否戴錯眼鏡,假裝看不見那些真正的囤房族呢? 看看報上的圖表:

台灣當「爸爸、媽媽」真可憐!

台灣當「爸爸、媽媽」真可憐! 當台灣的「爸爸、媽媽」其對兒女的責任並不是用「法律」來規範,而是由一批不講法理只會濫情的輿論與名嘴在判決。 孩子何時才算長大,在台灣的輿論界,似乎跟年紀大小無關。已經超過法定成年青年們,是否應對自己的行為負完全責任,常常在「法盲」、「理盲」之下用「濫情」的概念,加諸在台灣的父母親身上,博取版面,卻不知傷害了更多無辜的人。當你用食指指責別人是否也用指著自己的四個手指,輕輕問自己。 如果這事發生在自己身上,你心會如何自處。事情的發生無論對加害者或被害者的家庭必然受到強大的衝擊,其各自家庭都將承受無比的痛苦。這個時候還會有人用「法盲」、「理盲」、「情盲」的手法來報導這些受傷者的家庭。是否心太殘酷了。 孩子長大成年了,在法令上的行為必需由行為者自己承擔,跟他的「爸爸、媽媽、兄弟姊妹」無關。若有人認為有道義責任,那不是必然。「道義責任」並不是他們是包括你我的全部社會,怎麼可嫁諸在受苦難人身上呢? 為人父母的責任,是有一定限度的。全世界都將成年者的行為必需由成年者自行負責,這也就是「一日之差」未成年者的行為在法律上有較多的保障。 身為父母應負責的標準在那裏?為什麼每個事件社會給予的待遇不同呢? ① 捷運事件許多媒體及名嘴要鄭君(已成年)父母出來向社會及受害者道歉還要賠償。 ② 高中生(未成年)隨意跟隨大學生後面刺殺大學生事件,沒有媒體及名嘴有任何如上面之說詞。 ③ 葉某(超級成年人)貪污事件,動搖國本,亦不見媒體及名嘴站出來,是否也要怪罪其父母教育的不好,應向全社會鞠躬道歉並賠償呢? ④ 侵入行政院、立法院的大學生或學運人士(均已成年),頂著「我是學生」的光環,就可以違法擅入別人領域破壞公物,為所欲為。媒體輿論不但不予撻伐,反而一意維護。對「身為守法的父母親們,要如何教導兒女「守法」呢?」成年人可以因為是「學生」就可以不受法律之約束與追就嗎? 還有最近的一則消息更讓人心痛:爸爸、媽媽胼手胝足辛苦一輩子買了房子,在這房子內拉拔子女長大成年另組家庭。當爸爸過逝後,四個女兒聯手提告未亡的媽媽,只為分爸媽賴以躲避風雨的房子。這些子女為了錢財完全忘記這個曾經養育她們成長的家與辛苦的爸媽,更忘記媽媽喪夫之痛。 法律繼承權是否對老年喪夫(妻)的媽媽(爸爸)太殘酷了,太可憐了,這是「法盲」。真希望立法諸公能深一層的替當「爸爸、...

無煙囪的工業 - 要「安全」才能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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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煙囪的工業 要「安全」才能永續經營 今年四月下旬,我去了橫跨歐亞大陸的國家-土耳其。土耳其有鄂圖曼帝國輝煌歷史,更有基督文明與回教文明千年交錯的情結,留下許多讓人流漣的「世界文化遺產」。其中最讓我不能忘懷的是「卡帕多其亞(CAPPA DOCIA)城」那美麗的大自然環境。 數百萬年前遙距的二座火山同時爆發,中間的土地因火山灰推積高壓凝固形成數十公尺以上厚度的「擬水泥凝固地層」再經過長時間風霜雨水的侵蝕沖刷形成這個多變的地形。又因宗教戰爭,受難者為求生存從建造洞穴,逐漸發展成地下避難城,這些歷史的產物,無意間成為觀光的賣點。當然也是世界特殊的文化遺產。

「老」、「弱」、「婦」、「孺」— 無障礙設施最常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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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弱」、「婦」、「孺」— 無障礙設施最常使用者 那兩天(2014年3月27日、28日)專程南下高雄參加內政部營建署與台灣無障礙協會共同舉辦的「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勘驗人員培訓講習」。希望聽一聽最新修正的建築技術規則相關條文及設施的應用概念與十年前推動時(當時參與者之一)是否有與社會的脈動結合。 相關設計條文是有些調整,很可惜的是介紹概念仍存在在「身心障礙者」身上打轉,仍然未能正視無障礙設施最常使用者及協助使用者的感受。 「降低依靠、提高自理的能力」是無障礙設施設置最大的目的。 年長者(銀髮族)、年幼者(小孩及幼童)、行動力較弱者,是「無障礙設施」設置的最大需求者,它讓這些朋友們可以自在的出遊與行動,不再被囚禁在有限的空間內。 「無障礙設施」是一個廣泛的概念並不侷限在某些人與事務上。看看一些好的人行規劃,也是一個非常好的無障礙親民設施。

大地震(六級以上)時 - 那種房子居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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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震(六級以上)時 那種房子居不安 台北市地緣附近連續幾個地震,震得名嘴「震聲大響」,震得人心浮動。如果真的島內是火山爆發,無需「避震、防震」只有求助老天保佑。但如果只是一般地震根本無需過度緊張。 每次有大一點的地震時,就會有一批人利用「地震」來嚇唬居住於低層(七F以下)建築物的住民。政府為了「都更」業績也配合這些「獵地都更商」標榜只要都更蓋成大樓,大地震來時絕對安全不會龜裂倒坍。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台灣是地震區,天天都有大小不同有感無感的地震,經過全民多年來的努力,一般住家建築早已具備防範六級地震的能力,超過六級以上亦能儘量避免「倒坍」減少傷亡。 地震是難予預知發生地點及「地震波」行進的方向,所以建築物無法直接面對斷層及正面來的地震波給予事先的防範。同屬地震帶的日本,除必要的防範設施外,其教導日本國民都是以如何「避難」、「逃生」為首要。政府絕不會宣傳要居住在低層建築的民眾,儘速拆除更新蓋大樓(高層建築)這樣就可以抵抗地震永不受損,不會發生傷亡的愚民政策。 連續的地震當然會讓人心煩、緊張、擔憂,這是我們台灣人的宿命。由於地震的不特定性,本來就無從預測那方向、那一種高度的建築物會受損或坍塌。從「九二一」、「三三一」地震災害現地實地勘查,因地震震波的不確定性,常常見到倒坍房子邊的其他住屋仍然完好如初。(詳照片一)但如處震波位置則很難幸免災害。 所有自稱能「防震」、「避震」的建築物,只是告訴消費者「我興建的建築物在大地震來時,可以降低毀損、減少住戶生命的損失」。保證不會塌平(詳照片二,坍平是最可怕的結果),但無法保證不會龜裂損壞。尤其減少傷亡才是防震最終極目標。 消費者挑一個「住家」撇除房價、環境、交通。。。等因素外,請教專業建築師「是否宜居時」我最先會告訴消費者需特別「注意建築物的施工品質」。「施工品質不佳的房子」才是危險的來源。他沒有「新」、「舊」之分,許多新建的房屋建商施工品質不佳,其「危險度」尤勝於一般中低層的中古屋。(詳照片三、四) 九二一地震震垮的「東星大樓」、「博士的家」、「台中五期」、「金巴黎」。。。等高層建築物,給我們最重大的啓示就是住在高層建築物坍塌時其傷亡高出中低層建築物的數十倍。(詳九二一大地震倒塌暨嚴重受損大樓初期統計資料表) 高層或超高層建築物,新屋建成後結構安全肉眼難辨。只有建築物施工時落實建物現場施工品質與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