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震(六級以上)時 - 那種房子居不安

大地震(六級以上)時
那種房子居不安

台北市地緣附近連續幾個地震,震得名嘴「震聲大響」,震得人心浮動。如果真的島內是火山爆發,無需「避震、防震」只有求助老天保佑。但如果只是一般地震根本無需過度緊張。

每次有大一點的地震時,就會有一批人利用「地震」來嚇唬居住於低層(七F以下)建築物的住民。政府為了「都更」業績也配合這些「獵地都更商」標榜只要都更蓋成大樓,大地震來時絕對安全不會龜裂倒坍。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台灣是地震區,天天都有大小不同有感無感的地震,經過全民多年來的努力,一般住家建築早已具備防範六級地震的能力,超過六級以上亦能儘量避免「倒坍」減少傷亡。

地震是難予預知發生地點及「地震波」行進的方向,所以建築物無法直接面對斷層及正面來的地震波給予事先的防範。同屬地震帶的日本,除必要的防範設施外,其教導日本國民都是以如何「避難」、「逃生」為首要。政府絕不會宣傳要居住在低層建築的民眾,儘速拆除更新蓋大樓(高層建築)這樣就可以抵抗地震永不受損,不會發生傷亡的愚民政策。

連續的地震當然會讓人心煩、緊張、擔憂,這是我們台灣人的宿命。由於地震的不特定性,本來就無從預測那方向、那一種高度的建築物會受損或坍塌。從「九二一」、「三三一」地震災害現地實地勘查,因地震震波的不確定性,常常見到倒坍房子邊的其他住屋仍然完好如初。(詳照片一)但如處震波位置則很難幸免災害。

所有自稱能「防震」、「避震」的建築物,只是告訴消費者「我興建的建築物在大地震來時,可以降低毀損、減少住戶生命的損失」。保證不會塌平(詳照片二,坍平是最可怕的結果),但無法保證不會龜裂損壞。尤其減少傷亡才是防震最終極目標。

消費者挑一個「住家」撇除房價、環境、交通。。。等因素外,請教專業建築師「是否宜居時」我最先會告訴消費者需特別「注意建築物的施工品質」。「施工品質不佳的房子」才是危險的來源。他沒有「新」、「舊」之分,許多新建的房屋建商施工品質不佳,其「危險度」尤勝於一般中低層的中古屋。(詳照片三、四)

九二一地震震垮的「東星大樓」、「博士的家」、「台中五期」、「金巴黎」。。。等高層建築物,給我們最重大的啓示就是住在高層建築物坍塌時其傷亡高出中低層建築物的數十倍。(詳九二一大地震倒塌暨嚴重受損大樓初期統計資料表)

高層或超高層建築物,新屋建成後結構安全肉眼難辨。只有建築物施工時落實建物現場施工品質與細節,才能在強震來襲時將損害降到最低。但在台灣現行「只有建商有錢蓋房子的制度」,自己銷售、自己興建下「營造水準」只能取決於「建商與營造商」的良心。

都市更新就是一種拆舊屋蓋新屋的「重建」行為,「重建的價值」在落實建築物的安全。但目前都市更新管理單位,只知想快速核發都更創造業績,不管程序上是否合法、將來的品質是否安全。為民服務及管理心態仍待調整。

從近十年核發的都市更新案觀察,自市長公告核發事業計劃書後,對都更商是否依核發的事業計劃書辦理,是否落實建築品質、按圖施工,從不過問。

對已完工都更案是否依核定的事業計畫書的預算書執行,權利變換是否正確,更不曾予以查核。參與都更的相關人,只是被迫提供土地的怨大頭,事業計畫書核發後,好像一切與都更處無關,只有任都更商擺佈的悲鳴。

都市更新對「鄙陋地區」改善生活環境是必要的工作,但政府如何落實「營造施工品質」讓每一棟建成的房子,消費者都無「地震恐懼」之心,支付的費用與結算時相當。結算如有結餘,多餘的費用政府有責任督促應歸還參與都更的建物與土地所有權人。參與都更者能得到政府的保障,才是政府都市更新的重點,才是一個有為愛民的政府。千萬別像(照片五)中、低層全損壞後,全棟高層建築成為廢墟,必需再一次的「更新」。重建更新事不小,人命傷亡事更大。

  1. ① 高層比低層危險
  2. ② 磚造比R.C造危險
  3. ③ 留在房內比離開建築物危險
  4. ④ 獨棟比連棟危險
  5. ⑤ 施工品質不佳最危險

台 北 客 家 扶 輪 社
張俊哲建築師(Archi)
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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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dochang.blogspot.tw/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前理事長)
(前都市更新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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